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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一则高空抛物新闻引发热议。9月30日20时50分许,四川资阳的六旬老人范某准备睡觉,但楼下露天篮球场的声音太吵,他探出窗外叫骂,见无人理,便将一个1L容量的饮料瓶装水后从7楼扔下,所幸未砸到人。近日记者获悉,范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,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而所在社区则已调整篮球场的开放时间,比原先提前半小时结束。 从范某的行为来看,他不是高空乱扔垃圾,他是有意为之,可谓无视城市“头顶上的安全”,加剧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”。当晚警方问他“瓶子是不是你丢的”,他坦然回答“瓶子是我丢的,打到人我不管,把我闹到睡不着才丢的”。 “打到人”要不要“管”?我相信他肯定知道那是得管的,他无论如何是脱不了干系的。 但没砸到人要不要管?就他轻率的行为和回应来判断,我觉得范某多半不知道那也是要以“高空抛物罪”入刑的。这是一个对“高空抛物罪”因无知而无畏,因无畏而犯罪,犯了罪还懵懂不知的范例。这该是这则新闻引发关注的第一个点。 而第二个关注点显然与范某的年龄阶层有关。 近几年爆出诸如“广场舞老人和年轻人抢篮球场动手打人”“老人乘车强行坐在女子腿上”之类不文明现象,虽是个别老人的行为却给老人群体抹了黑,从而被人抨击为“坏人变老了”。范某抗议指责楼下露天篮球场近晚上9点还喧闹不休,本是占理的,如果他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与物业交涉,若最后争取到了让篮球场开放时间提前半小时结束的结果,那么他维护的不仅仅是自己个人的权利,周边很多居民都会支持。但很遗憾,他解决问题诉诸气性,诉诸以非理性的高空抛物来撒气的行为,让人不能不思考部分老人如此任性,是不是有一些社会心理层面的原因。比如尊老传统背景下,个别老人会不会有一种类似债权人的心理,总觉得社会欠自己的多,因而不知约束,不懂敬畏,以至于不知不觉中就触犯了法律。 要消解个别老人“打到人我不管”这样的戾气,我想可以从三方面入手。一是普法,让老人知法,有敬畏心。比如要大力普及高空抛物入罪的法律知识,不能留死角,要真正做到老幼皆知。二是要切实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健康,多层面多形式地及时疏导,让脆弱、敏感的老年人增强心理承受力,预防情绪崩坏。三是要畅通解决问题的途径,简化流程,并明确告知每一个老年人,从而避免高空掷水瓶这样的非理性行为。 来源:钱江晚报小时评论版 评论员:洪信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