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周三,向“紫清养老”请假,为2年前由晓乐介绍与担保的赵矿东借款8万元事宜,去到叶律师的事务所,办理聘请律师与起草诉状。当笔录好后,准备写起诉书时,叶律师仔细地看了2016年12月15、22日二张借款单(一张借款5万元,一张借款3万元),明确说明赵所写的这二张借条,还有半年的法律有效期,说是虽然借款日期是2016年12月,但他在借款单上曾写明在半年后还,根据法律相关条款,这种情况就可以再放宽半年;再加上赵虽然每月没按时付借款利息,但在这二年来还是在每月都付清利息的,故建议暂且再等他半年时期看看,若半年后仍未还借款,到那时再起诉赵也来得及。为此,也就同意了叶律师的建议。 下午,乘此机会,去到体育场路上的晓枫书店看看后,较早地去到傅阿姨家接在一起玩的老妈一同回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