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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唐的文字獄
清朝文字狱一直延续了百余年,受迫害的人何止千百,而欲加之罪可谓五花八门,或牵強附会,或断章取义,或捕风捉影,上演了中国史上荒唐而残忍的一幕。 康熙年间,浙江湖州人庄延陇因选印明未朱国祯所撰的《明史》,书中使用南明年号,并称清军为“夷寇”,此案70多人被判死刑,其中18人凌迟处死,参与此书校对、刊印、售卖及买书者亦受牵连而遭牢狱之灾。康熙时的另一次着名的文字狱是《南山集》狱,又称戴名世狱。戴名世著有《南山集》,书中采用了桐城方孝标《滇黔纪闻》一书的材料,对南明诸王朝颇发感慨,寄以同情,并书南明桂王永历年号。公元1711年(康熙五十年),左都御史赵申乔参奏戴名世为书狂悖,结果戴名世被斩。此案经刑部判决,牵连三百多人。 雍正年间,翰林庶吉士徐骏在奏章中将“陛下”误写为“貍下”,雍正帝大为震怒,又查得徐骏著作中有“清风不识字,何故乱翻书”、“明月有情还顾我,清风无意不留人”之句,即被认定暗讽清庭、心存复明之心,当被立斩处决。内阁学士查嗣庭主考乡试时,因题内有“维民所止”字样,雍正帝认为“雍正去头”,居心叵测,将其打入死牢,其死于狱中仍被斩首戳尸。 石卓槐,湖北黄梅县监生,在其《芥圃诗钞》中,有“大道日已没,谁与相维持”等句,被仇家徐光济告发,乾隆批道:“大清主宰天下,焉有大道没落之理?又焉用别人维持?”于是乾隆四十五年,石被凌迟处死,其家属按律例株连,被认为是办案不力的官员也被革职流放。 礼部尚书沈德潜作诗咏《黑牡丹》,其中有“夺朱非正色,异种亦称王”之句,后来被人告发。清廷认为这是影射满洲人为异族,夺取朱明皇位,犯大逆,而遭开棺戳尸。 清代文字狱或称清朝文字狱,是清代统治者加强思想、文化控制的措施之一,是世界历史为之罕见,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文化恐怖制度。 文字狱自古就有,但是除清朝外都并未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。清代文字狱贯穿整个清代250年左右。顶峰时期自顺治开始,中经康熙、雍正、乾隆四朝,历时140余年。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,或皇帝疑惑文字中有讥讪清朝的内容,即兴大狱,常常广事株连。清代的文字狱保守估计200余起。除了极少数事出有因外,绝大多数是捕风捉影,纯属冤杀。依赖武力掌权的满清王朝,对汉人控制严酷如此肆意! 文字狱严重禁锢了思想,堵塞了言路,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,这是封建专制主义日趋腐朽、没落在思想文化领域内的反映,清朝统治者通过文字狱,强化集权统治,造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。 在我国封建社会中,清朝的文字狱可谓是登峰造极。清王朝由盛至衰,固然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,但大兴文字狱这种加深臣民不满,对朝廷产生巨大离心力的严酷政策,也是王朝衰落的重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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