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: 戴望天

诗学概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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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6-12 07:11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  211、辞立其诚
与诗学有关的古代文论概念。主要讨论的是言辞与道德关系。语出《周易•乾•文言》:“子曰:君子进德修业。忠信,所以进德也;修辞立其诚,所以居业也。”李鼎祚《周易集解》引翟□释说:“修其教令,立其诚信,民敬而从之。”后人或将“修辞立其诚”句引申为修辞以诚为本。朱熹《周易本义》又云:“修辞,见于事者,无一言之不实也。”又进一步把修辞与言事之真实相联系,言事真实而不欺妄,则又是内在道德诚信的自然表现。又《周易•系辞上》云:“子曰:君子居其室,出其言善,则千里之外应之,况其迩者乎?居其室,出其言不善,则千里之外违之,况其迩者乎?言出乎身,加乎民;行发乎迩,见乎远:言行,君子之枢机。枢机之发,荣辱之主也。言行,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,可不慎乎!”表明了《周易》非常重视修饰言辞的巨大作用及其社会影响。《周易》中的《文言》或《系辞》,作者是否孔子姑置勿论。但这几段话,托言孔子,有其根据,因为与《论语》所载孔子的一贯思想相一致。孔子认为,一个人的德行与功业,与其“修辞”有关,首先是要重视内在的道德修养,内心充实,焕发出外在的言辞光彩,此所谓“有德者必有言”(《论语•宪问》)。但反过来说,“辞达而已矣”(《论语•卫灵公》),“言之无文,行而不远。(《左传•襄公二十五年》载孔子之言),言辞之文,虽为达意,但辞之“达”又必不可少。言行为“君子之枢机”,指出修饰言辞,可以鼓动天地万物。这种以严肃功利态度对待语言运用的强调,又充分表现出作者对于言辞的重视,所以《周易•系辞下》又云:“圣人之情见乎辞。”古人对于言辞的刻意修饰,出于心中诚正;但内心道德之诚心,又有待外在言辞之文饰与表现。孔子对于“修辞立其诚”的论述,体现了某种审美选择,这也就暗中开启了后代对文学语言的语法结构、艺术修辞等诸多功能进行具体分析的思维道路。如孟子的“不以辞害志”(《孟子•万章》),王逸的“引类譬喻,……其词温而雅,其文皎而朗”(《离骚经序》),均可见其影响。更重要的是,后人又从道德与言辞关系进一步引申发挥,涉及到作家人品与风格、文学的文与质等关系,对中国古代文学创作及理论批评,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。
――摘自《中国诗学大辞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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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6-13 07:04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212、工夫在诗外
古代诗学概念。主要讨论诗歌与现实生活关系。语出陆游《示子遹》诗:“我初学诗日,但欲工藻绘;中年始少悟,渐若窥宏大。怪奇亦间出,如石漱湍濑。数仞李杜墙,常恨欠领会。元白才倚门,温李真自郐。正令笔扛鼎,亦未造二昧。诗为六艺一,岂用资狡侩?汝果欲学诗,工夫在诗外。”所谓“诗外”工夫,与“诗内”工夫相对立而言。陆游年青时学诗,曾拜江西诗派的曾幾为师,颇受江西诗派影响,所以自称“我得茶山(曾幾)一转语,文章切忌参死句。”(其《赠应秀才》)。“诗内”工夫云云,指的是“文章切忌参死句”的诗律句法方面的问题,如江西诗派的夺胎换骨、点铁成金或“无一字元来处”等用事诸法。但是,后来陆游的观点不断发展变化,他投身于民族矛盾尖锐的时代风雨中,火热的生活斗争,激发了诗人爱国激情。在长期的深入现实生活的创作实践中,他终于认识到江西诗派的错误在于脱离现实生活而奢谈“诗法”。针对这种不良的形式主义创作倾向,陆游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严肃的批判,提出了“工夫在诗外”的口号,具体的理论内容,可参阅其《九月一日夜读诗稿有感走笔作歌》一诗:“我昔学诗未有得,残饿未免从人乞。力孱气馁心自知,妄取虚名有惭色。四十从戎驻南郑,酣宴军中夜连日。打球筑场一千步,阅马列厩三万匹。华灯纵博声满楼,宝铰艳舞光照席。琵琶弦急冰雹乱,撂鼓手匀风雨疾。诗家三昧忽见前,屈贾在眼元历历。天机云锦用在我,剪裁妙处非刀尺。……”对于诗人来说,无论是工“藻绘”,还是图“怪奇”,都仅仅是“诗内”工夫,并没有接触“诗家三昧”——即诗歌创作的关键所在。但是,当诗人投身于炽热戎马生涯,现实生活激发了诗的灵魂,创作热情风起云涌,源源而至,不可阻遏,于是“诗家三昧忽见前”,认识到诗的灵魂存在于生活之中,而不是“诗内”的格律声色等工夫。陆游鼓励诗人,在火热生活中不断积累素材,酝酿创作灵感,不断进行艺术修炼,以饱满的激情,驱驾这“诗外”工夫,于是创作之时,自会左右逢源,妙笔生花,所谓天机云锦,随我剪裁,而皆成珍品佳作。不过,陆游虽然强调现实生活激发创作热情的重要,但是也不一概否定“诗内”工夫一类的诗法。如其《题庐陵萧颜毓秀才诗卷后》诗云:“法不孤生自古同,痴人乃欲镂虚空。君诗妙处吾能识,正在山程水驿中。”要写诗自然有其内在的“法”,但是诗法不能离开诗境诗情而单独存在,脱离了现实生活,专求“诗内”之“法”,犹如痴人说梦,把诗歌创作引入邪路。总之,陆游的“工夫在诗外”,对我国古典诗歌的现实主义传统,是一个积极的促进与发展。
――摘自《中国诗学大辞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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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6-17 08:35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  213、诗品无异人品
古代诗学概念。意谓诗即人格的体现,学古人诗当首先求其性情神气。语出杨维桢《赵氏诗录序》:“评诗之品无异人品也,人有面目骨體(骼),有情性神气,诗之好丑高下亦然。”杨维桢认为《三百篇》、汉魏以至李杜诗,“其情性不野,神气不群,故其骨骼不庳,面目不鄙,而齐、梁、晚唐、季宋之诗,其面目日鄙,骨骼日庳,其情性神气可知已”。杨维桢论诗有明显的复古倾向,他倡导师古,然又不满意于当时某些人专效古之文辞体格,于是提出“诗品无异人品”的观点,强调汉魏盛唐诗体格高乃其人格高之故,因此学古人诗首先当学古之情性神气,“古者人有士君子之行,其学诚也尚已,故其出言如云水出文、草木出华实也。后之人执笔呻吟、模朱拟白以为诗,尚为有诗也哉?故摹拟愈偪,而去古愈远”。其门人吴复就此加以解释道:“君子(指杨维桢)论诗先性情而后体格,老杜以五言为律体、七言为古风,而论者谓有《三百篇》之馀旨,盖以性情而得之也。”(《铁崖先生古乐府序》)以诗品与人品相比拟的观点由来已久,《吕氏春秋•音初》云:“君子小人皆形于乐,不可隐匿。”《扬子法言•问神》云:“故言,心声也;书,心画也。声画形,君子小人见矣。”白居易《读张籍乐府》云:“言者志之苗,行者文之根;所以读君诗,亦知君为人。”这些观点显然对杨维桢“诗品无异人品”之说有影响。但是杨维桢论诗“先性情而后体格”,并非不重视体格,既然“诗品无异人品”,诗格高是人格高的体现,那么诗品、诗格还是非常重要的,学古人诗便不可不学其高古之体格。故他于《赵氏诗录序》又写道:“骨骼未得而谓得其情性,妄矣;情性末得而谓得其神气,益妄矣。”可见杨维桢是诗品与人品的统一论者,既求人品、人格之高,又求诗品、诗格之高,颇有辩证艺术因素,而与理学家重道轻文,认为有德者必有言的观点有别。
――摘自《中国诗学大辞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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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6-18 08:10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214、文人相轻
与诗学有关的古代文论概念。语出三国曹丕《典论•论文》:“”文人相轻,自古而然。傅毅之于班固,伯仲之间耳,而固小之,与弟超书云:‘武仲以能属文为兰台令史,下笔不能自休。’夫人善于自见,而文非一体,鲜能备善,是以各以所长,相轻所短。里语曰:‘家有敝帚,享之千金。’斯不自见之患也。”曹丕认为,文学要获得健康的发展,就必须有正确的批评与指导,进一步又要求文学理论批评家,树立公正客观的态度,正确地分析与评价作家作品。曹魏时期,是“文学自觉”开始萌芽的时代,“文人相轻”,一方面反映了文人地位的提高;另一方面又因其错误的批评与态度,阻碍了文学的健康发展。曹丕针对当时文坛“文人相轻”的传统陋习,分析其产生的认识根源和历史原因,加以严肃的批评:一是创作主体在认识论上的根源,“善于自见”而无视他人的成绩,因而常以己之长,而轻人之短;而对于自己创作的缺陷,却又闇于自见,讳莫如深,即使是自家的一把普通扫帚,也自以为值千金之价,文过饰非,高自标榜,故难以改正错误,以求更大的进步。而不能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,怎能迎来作家辈出、群星璀璨的自觉时代和文学创作的丰收呢?另一方面是创作技巧和各种文体艺术特点的差异,“文非一体,鲜能备善”,读者千千万万,各有自己的嗜好要求,有的喜欢诗歌,有的偏爱散文,有的热衷辞赋,这是很正常的。但作为文人,他的艺术创作很少有可能兼擅众体,有的作家在诗歌创作方面有突出的成就,但在散文辞赋方面则表现一般;有的作家,辞赋堪称大家,诗歌却平平如也。文人或批评家如果以己所长而轻人之短,以为文坛一片黑暗,到处都是缺陷,又怎能推动文学的发展和进步呢?据此,曹丕提出克服的办法:“盖君子审己以度人,故能免于斯累,他写《典论•论文》,基本上就持这一公正客观的批评态度,对于建安七子文学优劣的比较研究,扬其所长,而避其所短,于是“仰齐足而并驰”,迎来了时代的文学高潮。在文学批评方面,曹丕“文人相轻”之说,颇有影响,如清尤侗《牧靡集序》:“盖文人相轻,自古已然。文心之不同,如其面焉。尺有所短,寸有所长,未可执此而弃彼,举一而废百也。……若既有一代之人,则自有一代之文。假令班、扬、潘、陆、颜、谢、徐、庾诸子聚一堂之上,分毫比墨,有如宫商相宜,丝竹迭奏,唱予和汝,相视而笑者,虽有韩、欧在座,必不蛆龋而诋讥也。”(见《西堂杂俎二集》卷三)。
――摘自《中国诗学大辞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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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215、美刺
古代诗学概念。“美刺”之说,成为系统理论概念,是汉儒之事。但追溯源流,则早在先秦时代,已见影迹。《诗经•魏风•葛履》:“维是褊心,是以为刺。”运用诗歌武器,对于社会不平现象作出讽刺和批判。《诗经•大雅•蒸民》:“吉甫作诵,穆如清风。仲山甫永怀,以慰其小。”穆,和美。意谓尹吉甫作诗歌颂,其和美犹如化养万物的春风,让人受到感染。《诗》三百篇,诗人针对不同的社会现实,美刺并用,爱憎分明。但当时重在具体运用,而没有及时对“美刺”作出理论总结。直到汉初,《毛诗序》(包括大、小序)才提到理论上来概括。如《诗大序》在解说“六义”时提出了“美刺”概念:“颂者,美盛德之形容,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。”这是“美”。“上以风化下,下以风刺上,主文而谲谏,言之者无罪,闻之者足以戒。”这是“刺”。在《毛诗》小序中,更是具体运用“美刺”理论来具体分析诗歌作品,被后儒视为典范。其实,汉时何止是儒家古文学派的《毛诗》,即儒家今文学派的三家诗,也曾广泛运用“美刺”理论来分析《诗经》作品。如《关雎》之诗,薛君《韩诗章句》曰:“故咏《关雎》,说淑女,正容仪,以刺时”。张楫《齐诗》以为《伐檀》是“刺贪”(见王先谦《诗三家义集疏》)。这是“刺”。《汉书•董仲舒传》载其对策:“至于宣王,思昔先王之德,兴滞补弊,明文、武之功业,周道粲然复兴,诗人美之而作……后世称诵,至今不绝。”董仲舒习《齐诗》,一样称“美”。后来汉末大儒郑玄学兼今古文,他在《诗谱序》中明确提出:“论功颂德,所以将顺其美;刺过讥失,所以匡救其恶。各于其党,则为法者彰显,为戒者著明。”认为诗歌“美刺”,反映了诗人对于所反映事物的立场、态度和评价,或是歌颂美好事物,作为榜样,加以敬仰和学习;或是讥刺丑恶的事物,作为反面教材,加以无情的讽刺和鞭挞,号召人们反对它、抛弃它。当然,汉儒之“刺”,是有局限的,《毛诗序》所谓“主文谲谏”,郑玄释为“咏歌依违,不直谏”,孔颖达释为“不直言君之过失”,要求符合“温柔敦厚”的诗教。这又会削弱“美刺”理论的现实性和斗争性。但总的说来,“美刺”理论对后代古典现实主义优良传统,产生了良好的促进作用。如杜甫、白居易等,无不运用这一锐利武器,就像史家褒贬历史一样,针对现实斗争,积极干预生活。直到今天,文学的歌颂与暴露问题,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。
――摘自《中国诗学大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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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6、讽谏
与诗学有关的美学概念。其内涵主要是概括了以文艺为手段,力图委婉曲折地干预政教、批判现实的创作活动,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文学作品的社会功能。《汉书•王褒传》引西汉时宣帝语云:“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,小者辩丽可喜。譬如女工有绮縠,音乐有郑卫,今世俗犹皆以此虞悦耳目,辞赋比之,尚有仁义讽谕,鸟兽草木多闻之观,贤于倡优博奕远矣!”后来班固在《两都赋序》中也提出“或以抒下情而通讽渝,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”的主张。所称“讽谕”,系由《诗大序》中的“风刺”之“风”演化出来的。其实,司马迁评司马相如的辞斌时早已具有“讽谕”的精神,只是他用“风谏”之称而已,《史记•司马相如传》云:“虽多虚辞滥说,然其要归引之节俭,此与《诗》之风谏何异?”汉人对于以辞赋为代表的文学,不管是批判或颂扬,所称“风谕”之旨,“风谏”之义,大同小异,均明显受汉代儒家经学的薰染。因此,以儒家正统诗学为源头而发育成的“讽谕”概念,在两汉时代,就基本确立了。对“讽谕”之义作出重大发展的是唐代诗人白居易。他在《与元九书》中总结自己的创作道路。谓“自拾遗来,凡所适所感,关于美刺兴比者,又自武德讫元和,因事立题,题为新乐府者,共一百五十首,谓之讽谕诗”。又说自己“志在兼济,行在独善,……谓之讽谕诗,兼济之志也”。他不仅创造了“讽谕诗”这一中国古代诗歌体制系统中的特有品类,而且还指出了讽谕诗创作的内容、目的、功能、方法和它同儒家人生观、价值观的密切联系,从而把“讽渝”的义蕴系统化,或者说建构成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“讽谕诗”理论。其集中阐述这一理论的代表作品,《与元九书》之外,还有《新乐府序》、《策林六十八——文章碑碣词赋》、《策林六十九——采诗以补察时政》等论文和《寄唐生》、《伤唐衢》、《读张籍古乐府》、《采诗官》、《读谢灵运诗》等诗篇。其内容主要包括四点:一是强调作品内容的批判性。他一再申明: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;“非求宫律高,不务文字奇,唯歌生民病,愿得天子知”;“贪吏害民无所忌,奸臣蔽君无所畏,……君兮君兮愿听此:欲开壅蔽达人情,先向歌诗求讽刺”。二是要求作者敢于仗义直言,无所畏俱。所谓“但伤民病痛,不识时忌讳”;“不俱权豪怒,亦任亲朋讥”;有以张直气而扶壮心”……都比《诗大序》中提倡的”主文而谲谏”,具有更鲜明的态度,更积极的精神。三是主张讽谕诗也要发挥诗歌艺术感人的力量。因为,“感人心者,莫先乎情,莫始乎言,莫切乎声,莫深乎义”。“根情、苗言、华声、实义”是诗歌创作的根本规律,是不能违背的。所以他认为张籍古乐府诗的特点和优点就在于“可讽放佚君”,“可诲贪暴臣”,“可感悍妇仁”,“可劝薄夫淳”。四、他还把讽谕之作的特殊规律概括为“首章标其目,卒章显其志”,“其辞质而径”,“其言直而切”,“其事核而实”,“其体顺而肆,可以播于乐章歌曲”。总之,白居易的“讽谕诗”和讽谕诗论,把从儒家正统诗学中演化而来“讽渝”概念的理论内涵,极大地充实发展,并予系统总结。白居易之后,历代论诗、谈词而言及“风”、“讽谕”之义者,无不受其理论影响。
――摘自《中国诗学大辞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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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217、诗时为事而作
与诗学有关的古代文论概念。语出白居易《与元九书》:“自登朝来,年齿渐长,阅事渐多。每与人言,多询时务;每读书史,多求理道。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。”意谓文章歌诗之作,应为现实服务,为政治教化服务。信中回顾历代诗歌发展,认为《诗经》的优良传统,在《楚辞》和西汉苏、李诗中已开始有所亡缺;屈原、宋玉、苏武、李陵皆失职不平之人,其作品只为抒发其悲哀抑郁之情,不暇顾及其他。晋宋以后,谢灵运诗多溺于山水,陶渊明诗自放于田园,其他作者更等而下之;《诗经》传统已渐渐衰微。梁陈间诗更不过是嘲风雪、弄花草而已,虽秀句迭出,绚丽可观,但略无讽劝美刺之意,《诗经》传统尽失。于唐代则赞颂陈子昂《感遇》、鲍防《感兴》之作有讽谕之旨,而批评李白诗虽才气横溢,奇之又奇,而“索其风雅出兴,十无一焉”。杜甫诗可传者甚多,尽工尽善,然而如“三吏”、《塞芦子》、《留花门》之篇,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”之句那样直接服务于现实政治者,亦不过三四十首而已。因此他为诗道崩坏而愤发痛伤,乃创作讽谕诗,希望能起到裨补政治的作用。其《新乐府序》云:“总而言之,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,不为文而作也。”其意亦同。由其对历代诗的评论看,为时为事而作的理论,具有要求诗歌内容充实、关心现实的合理方面,但是,一味贬抑排斥文学的审美愉悦作用,又显得狭隘机械。白居易鼓吹此种理论时态度偏激。其实,他也写了不少吟玩情性的闲适诗、随感而作并不直接服务于政教的感伤诗,和“诱于一时一物、发于一笑一吟,率然成章”的杂律诗。在其他场合,他也曾发表过不少诗可以释恨佐欢、怡情悦性的言论;对陶渊明、李白也作过很高的评价。即在《与元九书》中,也说到以“新艳小律”自娱的情形。故为时为事而作,只是反映其诗歌思想的一个方面而已。
――摘自《中国诗学大辞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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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8、根情苗言华声实义
古代诗学概念。是唐白居易关于诗歌特点的表述。其《与元九书》云:“人之文,六经首之。就六经言,《诗》又首之。何者?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感人心者,莫先乎情,莫始乎言,莫切乎声,莫深乎义。诗者,根情、苗言、华声、实义。上自贤圣,下至愚呆,微及豚鱼,幽及鬼神,群分而气同,形异而情一,未有声入而不应,情交而不感者。”强调诗歌具有重大的政治教化作用,是圣人感动人心以达到天下和平的最好工具,因为诗有其特点:根情,指诗本因情感激动而作,又以情感打动人心,情为诗之根本;苗言,指情动而发为言辞,言为诗之苗;华声,指诗的语言富于音乐美,易入人耳,声为诗之华(花);实义,指诗之归宿在于通过动人的情感、悦耳的声音,使听者了解其意义,义为诗之果实。凡有生之物,都有情感,都爱听悦耳的声音,故都容易为诗所打动。白居易极力夸张诗的政教作用,甚至说三皇五帝之所以能“直道而行,垂拱而理”,就是因为以诗为“大柄”、“大宝”所致。又强调为发挥此种作用,须重视其固有特点,即情感和音乐性。在其他文章中他也多次表达这一观点。如《策林六十九•采诗》云:“大凡人之感于事,则必动于情,然后兴于嗟叹,发于吟咏,而形于歌诗矣。”反之,通过听诗、读诗,可以了解人情之哀乐、风俗之盛衰、政治之得失。“君臣亲览而斟酌焉,政之废者修之,阙者补之;人之忧者乐之,劳者逸之”。同时,统治者让在下者借作诗以泄导其情,如同“善防川者,决之使导”,而不致壅塞成患。又如《新乐府序》自述其诗的特点,除“质而径,欲见之者易谕”、“直而切,欲闻之者深诫”外,还有“其体顺而肆,可以播于乐章歌曲”,即力求流畅通达,希望能配乐歌唱,以求易入人耳,增强感染力量。白居易此种诗歌理论,大体上继承了《礼记•乐记》、《诗大序》等儒家音乐、诗歌理论,而又针对现实,有为而发,推动了古典现实主义诗论的发展。
――摘自《中国诗学大辞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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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9、言直而切
古代诗学概念。原是唐白居易有关诗歌艺术风格的论述。语见其《新乐府序》:“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,断为五十篇。篇无定句,句无定字,系于意,不系于文。首句标其目,卒章显其志,《诗》三百之义也。其辞质而径,欲见之者易谕也;其言直而切,欲闻之者深诫也;其事核而实,使采之者传信也;其体顺而肆,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。总而言之,为君、为臣、为民、为物、为事而作,不为文而作也。”这篇序言,是唐代新乐府运动的理论纲领。“言直而切”,意思是说,诗歌语言应该质直坦荡,直抒胸臆,切中时弊,而不吞吞吐吐,欲言又止,借以掩盖现实黑暗。这不仅是语言艺术风格的问题,更重要的是紧密联系着反映现实、批判人生、“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”的创作思想问题,体现了古典现实主义诗风的斗争精神和鼓舞力量。这一理论锋芒,直接批判了传统儒家“温柔敦厚”的诗教说。白居易不满意儒家那“怨而不怒”、“主文谲谏”含蓄不露的诗风,认为它不利于诗歌反映现实和批评时弊。因此,他不仅强调诗歌的抒情特征,而且在情感抒发方面,提倡一种“意激而言质”(《与元九书》)的激切直露的愤懑之情,以便“惟歌生哭病,愿得天子知”(《寄唐生》)。这种批判现实的精神,从积极方面改造和发展了儒家的教化中心说,使诗歌和当前的政治斗争联系得更为紧密,更富于现实的理论意义。比如说,“闻《乐游园》寄足下诗,则执政柄者扼腕矣;闻《宿紫阁村》诗,则握军要者切齿矣”(《与元九书》)。新乐府一类的讽谕诗,用质直的语言,抒发激切之情,不仅事实明白,而且态度鲜明,“欲闻之者深诫也”,以收到“直谏”的效果,从而促进了古典诗歌现实精神的发展。参见“辞质而径”、“事核而实”诸条。
――摘自《中国诗学大辞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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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6-25 06:16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220、事核而实
古代诗学概念,原是唐白居易对诗歌内容提出的艺术要求。语见其《新乐府序》:“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,断为五十篇。篇无定句,句无定字,系于意,不系于文。首章标其目,卒章显其志,《诗》三百之义也。其辞质而径,欲见之者易谕也;其言直而切,欲闻之者深诫也;其事核而实,使采之者传信也;其体顺而肆、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。总而言之,为君、为臣、为民、为物、为事而作,不为文而作也。”“事核而实”,是就新乐府讽谕诗的思想内容而言,意思是说,诗歌所描绘的故事,句句真实,绝无谎言,经得起事实检验,可作为治政者的借鉴。这是根据司马迁的“实录”和王充的“不虚妄”等理论而加以发挥。在唐代的新乐府运动中,白居易强调诗歌的比兴美刺和劝善惩恶,以便为改良封建政治服务。为了实现诗歌的这一积极社会作用,必须重视作品内容和题材的真实性。他认为只有“其事核而实”,才能使人相信,作为历史镜鉴,传之久远。诗歌作品能使人认识政治社会的真实面貌,进一步产生改革现实的要求。这与其《策林•议文章碑碣词赋》的批判精神是一致的:“书事者罕闻于直笔,褒美者多睹其虚辞”,“若行于时,则诬善恶而感当代;若传于后,则混真伪而疑将来”,指出“褒贬之文无核实,则惩劝之道缺矣;美刺之诗不稽政,则补察之义废矣”。可作为“事核而实”的具体说明。白居易所作的《秦中吟》、《新乐府》等讽谕诗所描绘的故事,大都有一定的历史事实作根据,并非凭空杜撰,正是这一创作思想的表现。但白居易固然强调真事与核实,同时也并不完全排斥艺术的想象和虚构。其讽谕诗的不少细节描写,就明显出于艺术想象。后世不善学者,一味强调真实“事核”,则可能因违背艺术特征而引人创作的仄径。参见“辞质而径”、“言直而切”诸条。
――摘自《中国诗学大辞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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