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插场、插队阶段 1956年1月,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了《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》,并提交中共中央政治局和最高国务会议讨论通过。其中第39条规定:“从一九五六年开始,按照各地情况,分别在五年或七年内,解决城市中的失业问题,使现有的城市失业人员都有获得就业的机会。除了在城市能够就业的以外,他们的就业途径是到郊区、到农村、到农垦区、或者山区,参加农、林、牧、渔各种生产事业和农村的科学、文化、教育、卫生事业。”除了城市失业人员,还包括未升学就业的中小学生,指明了他们就业的方向。规定提出的“四到”,就是“上山下乡”的最初表述。1957年10月,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举行联席会议,讨论并通过了《全国农业发展纲要(修正草案)》。其中第39条修改为第38条,内容也做了重大修改:“城市的中、小学毕业的青年,除了能够在城市升学、就业的以外,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,下乡上山去参加农业生产,参加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的伟大事业。我国人口百分之八十在农村,农业如果不发展,工业不可能单独发展。到农村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和极其光荣的。”到1960年4月,全国人大二届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《1956年至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》中,正文有关“下乡上山”的文字未有改动。至此,毛泽东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基本思路以“国家发展纲要”的形式就此定型。 自1957年起,上海将“精简职工和精简城市人口”的运动与城市知识青年下乡结合在一起进行动员,但还是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及政策措施,保持了青年运动的特点,使得动员城市青年下乡的工作得以逐步推进,逐年进行。1957年上海知青下乡的方向以沪郊为主,到了1958年则以外省安置为主,而安置方式又以插场为主。经过数年安置实践,到1962年,国家确定了城市知识青年下乡的三种主要方式:插队落户;建立集体所有制的生产队、农牧场;到国营农、林、牧、渔、矿插场,或创建新场等。 1962年6月,为协调城市知识青年插场,成立了副部级的农垦部安置办公室。12月组建国务院农林办安置领导小组,由国务院副总理兼农林办主任谭震林统筹领导。半年以后,又成立了中央安置领导小组,以下各中央局及各省市自治区均组建专门办事机构,这标志着上山下乡问题正式提到党、政重要工作日程。 1963年6月,国务院召开“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安置工作会议”。会议决定:今后15年内,每年大约有100万左右的青年需要有计划地安置下乡,参加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业生产;下乡学生年龄可以由18岁放宽到16岁,条件是能够独立生活。主要安置方向是插队,其次是插场,再其次是建立新的国营农、林、牧、渔场等。到年底统计,自1961年以来,全国各地共动员下乡知识青年14.87万人,其中到国营农场的11.51万人,占总数的77%。这些知识青年同老职工一起,在艰苦的地方扩建、新建400多个农、林、牧、渔场,盖起42万平方米的住房,开荒4.13万公顷,播种3.20万公顷,扩大育林面积7730公顷,扩大水产养殖面积1.03万公顷。 1963年11月18日至12月4日,国务院召开“城市青年下乡插队经验交流会”。在会议上分别交流了成户插队的经验,集体户插队的经验,分散插队的经验,以及上海市组织跨省插队的经验等,就知识青年插队落户的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研讨。这标志着中央对城市青年下乡安置方向的转变。随即在1964年1月,中共中央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,听取中央安置领导小组的汇报。在会议上邓小平说:城市知青下乡,以插队为主,这是一件长期的大事。每年要安置100多万人。用插队的办法,每人给的安置费不到200元。插场每人则要1000元,如果100万人插场的话,需要10亿元,这怎么得了。周恩来总理也发言说:我们脑子里要有国家大、人口多这个概念,考虑问题就要从这里出发。会后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(草案)》,这是中共中央、国务院第一次发布的指导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纲领性文件。《决定》指出:中共中央、国务院认为,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,有必要动员和组织大批的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农业生产。大批城市知青下乡,使城乡青年结合在一起,既有利于稳定农村青年从事农业生产,也有利于更快地形成一支有社会主义觉悟、有文化科学知识的新型农民队伍。同时,这样做,也为城市未能升学、就业的知青开辟一条广阔的就业门路,使他们通过生产劳动和阶级斗争的锻炼,健康成长起来,成为可靠的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。同年5月,中央安置领导小组发布《关于落实1964年安置城市下乡知识青年和闲散劳动力计划的报告》,1964年安置人数为78.6万人,其中插入人民公社生产队的65.4万人,占83.2%;国营农、林、渔场安置12.8万人,占16.4%。按插队人数的千分之六配备4000名安置工作专职干部等。另据《四川知青史》记载,四川省在1964年下乡的城镇知青37763人中,插队安置的有35539人,占94.1%;插入社办场和国营农场的有2224人,占5.9%。1964年,国家将插队定为安置知青的主要方向以后,每年插队安置费标准是,南方地区每人185元,北方地区每人225元。 1965年8月26日至9月14日,中央安置领导小组综合各大区的安置计划是:1966年计划动员下乡67万多人;“三五”期间计划动员下乡366万人;15年内全国计划动员下乡1100-1200万人。安置方向仍以插队为主。《人民日报》在1965年期间连续发表社论,强调上山下乡的政治意义,指出这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一项重大事业,是党的一项长期方针,决不是一项临时措施和无足轻重的小事,而是今后长期要做好的一项“具有革命的战略意义的大事情”。知青下乡的“革命”意义主要是:实现知识分子劳动化、劳动人民知识化,逐步消灭“三大差别”,增加农村的革命力量,培植共产主义萌芽,防止产生修正主义,造就革命事业接班人等。 自1962年至1966年8月统计,全国各地共有上山下乡插队落户知青196.9万人,返乡知青达4000多万人;这些知识青年95%以上初步稳定在农村。国家支出安置费9.87亿元,人均346-580元。其中上海1955-1966年期间,共有16.4万人上山下乡。具体去向以新疆为主,其他去向包括江西(14117人)、安徽(2227人)、湖北(7977人)、浙江(271人)、沪郊(54268人)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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