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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2-25 07:31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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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、观
与诗学有关的美学概念。其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,其一是主体对自然客体、社会现象和自我本身进行观察认识的一种活动或方式。《易•系辞下》:“古者包栖氏之王天下也,仰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”八卦是中国先民创造的最早的符号系统和文化形态。它的创造的过程就是从“观”到“取”,即从直接观察、感性把握到模仿、取象、符号化的过程。其二,从读者角度看,是指接受主体对文艺作品所进行的感性直观、理性认识、心理体验等一系列复杂的活动。《左传•襄公二十九年》载,吴公子季札“请观于周乐”:“使工为之歌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。曰:‘美哉!始基之矣,犹末也。然勤而不怨矣’。为之歌《邶》、《鄘》、《卫》。曰:‘美哉!渊乎!忧而不困者也。吾闻卫康叔、武公之德如是,是其卫风乎?’为之歌《王》,曰‘美哉!思而不惧,其周之东乎?’为之歌《郑》,曰‘美哉!其细已甚,民弗堪也,是其先亡乎?’为之歌《齐》,曰‘美哉!泱泱乎!大风也哉!表东海者,其大公乎!国未可量也。’”这里的“观”,就既有对音乐、诗歌、舞蹈的视、听,也有对作品体现的社会历史内容的理性分析,也有主观心理的审美体验。孔子说:“《诗》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。”其中的“观”就主要是讲对作品反映的社会历史内容的理性分析,肯定其认识价值。《礼记•王制》:“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。”“观”则是指对诗中反映的现实社会生活内容和百姓情绪、思想和行为状况的分析、把握。其三,指人的非逻辑、超理性的把握事物的方式。其初在道家哲学中主要被作为一种静观默察、涤除玄鉴,以把握宇宙万物的本真、本体的思维方式。《老子》十六章“致虚极,守静笃,万物并作,吾以观其复”。其中的“观”不仅仅是指对纷纭变化的现象的直观,而主要是对作为万物本原的“道”的运动规律的直观、体悟。佛教哲学中也主张对心性、万法静观默察,所谓“观照”、“观法”、“观心”的终极或最高层次,就是达到超逻辑、超理性的顿悟、妙契。这种把握事物的方式,就其非逻辑、超理性、超功利等特点而论,和审美规律有相同的一面,故在《庄子》中,就几乎把它作为审美创造的特殊方式了。《达生》篇中梓庆削鐻的寓言故事讲梓庆削鐻之前,先斋戒七日,达到超越功利,超越自我的境界之后,“入山林,观天性,形躯至矣,然后成见鐻,然后加手焉,不然则已,则以天合天”,于是创造出了“见者惊犹鬼神”的艺术品,即作为乐器的“鐻”。但是,在中国古代文论中,“观”却始终没有发育成为纯审美把握方式的范畴。直到近代,王国维借鉴康德、叔本华的美学理论,才把“观”升华到纯美学的高度,使其内涵总括了审美把握方式的特点和规律。其《红楼梦评论》云:“夫美术所写者,非个人之性质,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。惟美术贵具体不贵抽象,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,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……善于观物者,能就个人之事实,而发现人类全体之性质。”这说明“观”不是用理性抽象的方法把握事物,而是寓一般于个别,以个人显现全人类的把握事物的特殊方式。《文学小言》云:“文学中有二原质焉,曰景,曰情。前者以描写自然及人生之事为主,后者则吾人对此种事实之精神的态度也。故前者客观的,后者主观的也;前者知识的,后者感情的也。自一方面言之,则必吾人之胸中洞然无物而后观物也深,而其体物也切……自他方面而言之,则激烈之情感亦得为直观之对象、文学之材料。”《人间词话》亦云:“诗人对宇宙人生,须入乎其内,又须出乎其外。入乎其内,故能写之;出乎其外,故能观之”。“观”,“直观”,是一种超越功利,超越自我,不带任何欲念的审美观照、审美把握方式。托名樊志厚的《人间词乙稿序》中,他进一步指出:“文学之事,其内足以摅己,外足以感人者,意与境二者而已。……文学之所以有意境者,以其能观也。出于观我者,意馀于境;出于观物者,境多于意。……文学之工不工,亦视其意境之有无与深浅而已。自夫人不能观古人之所观而徒学古人之所作,于是始有伪文学。”《人间词话》中,还以“观”的方式来区别两种不同的意境。他说:“有有我之境,有无我之境。……有我之境,以我观物,故物皆著我之色彩;无我之境,以物观物,故不知何者为我,何者为物。”又云:“无我之境,人唯于静中得之;有我之境,于由动之静时得之。故一优美一宏壮也。”就审美创造而言,“观”的方式不同,即审美把握的方式不同,作品的审美品格,即艺术美的形态、类型也不一样。总之,王国维借鉴西方纯粹美学观点,总结了中国古代文艺创作的丰富经验,从四个方面系统地揭示了“观”的美学内涵,即“观”是文艺家把握自然、人生、自我的特殊方式;“观”的特点是以具体、生动的个别事物显现事物普遍的、本质的一般属性;“观”的性质是主体以纯粹的无欲之我,对事物进行超越功利的观审、观照;“观”可以分为“以物观物”、”以我观物”两种类型,这两种类型直接决定了艺术美的两种基本形态——优美与壮美。至此,“观”作为中国化的审美方式的范畴的地位,才可以说完全确立了。
――摘自《中国诗学大辞典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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