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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7-27 07:13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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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此看出,因为角色的错位、责任划分不明晰、权利与义务约定上的局限性,几乎决定了在酒店养老的安全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管控。住酒店签的是旅客住宿合同,而养老机构要收下一名老人,签的是养老服务合同,两者的合同条款有着本质的区别。如果在酒店里受伤,这个责任该如何承担?酒店承担得起吗?
另外,在享受晚年这方面,酒店也差强人意。酒店提供的服务仅限于酒店行业范畴,不可能超出这个行业。酒店无法为高龄老人提供个性化服务,而老人最需要的恰恰又是个性化服务。在这方面对酒店提过高的要求,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。“安”与“享”两方面都存在难以克服的问题,决定了酒店养老有先天缺陷,并非养老的理想选择。
随着老龄化社会逐渐到来,养老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。有人希望在酒店养老,说明专业养老机构在服务上还有待完善和提升,也反映出人们期待社会能提供更多的养老模式。人们希望,不管是哪种养老模式,都能更加专业化、社会化。
来源:钱江晚报潮评论版 评论员:高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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